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
发布时间:2020-12-24
来源: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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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在《市委常委带头示范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规定》中明确提出:
● 严禁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任职单位(系统)业务范围内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公司,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公司后回国从事经营活动。
● 严禁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任职单位(系统)业务范围内受聘担任私营企业高级职务、首席代表、代表等。
● 严禁在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中,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规避有关规定。
● 严禁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转让企业或者股份(股权)。
● 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或者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或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 领导干部因职务调整、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婚姻情况发生变化,出现不符合本规定情形的,应及时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并向组织作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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