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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纪委关于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6-06

来源:自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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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现将近年来查处的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富顺县童寺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赖红菊等3人在党建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11月,为顺利通过县教育局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童寺中学党支部纪检委员、副校长付国亮与赖红菊商议并决定虚造部分党建资料,由付国亮牵头收集整理,党支部组宣委员张郅佳具体虚造党支部、党小组会议记录和党课记录材料应付考核。2018年12月,赖红菊、张郅佳、付国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市公安局沿滩分局刘山派出所党支部原书记、原所长刘涛履职不力、违反案件办理程序问题。2017年5月至10月期间,刘山乡居民明某某因工程纠纷先后6次对某工程阻工,刘涛对明某某的行为只作形式上调解,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阻止。2017年10月5日,刘涛接到明某某第7次阻工并砸烂工地物品的案情汇报后,仍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由未对明某某作出相应处理,也未向上级请示报告和听取市公安局沿滩分局法制部门意见,擅自将应刑事立案侦查的案件作为行政案件办理,致使明某某涉及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未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明某某于2017年10月9日再次阻工,严重干扰了正常生产秩序,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刘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贡井区成佳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原书记、原院长王福生等4人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2年12月,未经卫生院班子集体讨论,王福生违规私自决定将属于成佳中心卫生院的一块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提供给成佳镇居民王某某用于修建洗车场。2013年2月至2017年1月,王某某在未取得建房许可的情况下,在该土地上违法修建五层房屋。期间,王福生既未出面制止该违法行为,也未向成佳镇政府、区城管执法分局等部门报告相关情况,成佳镇原副镇长王安利未及时发现和向相关部门上报有关情况。2017年1月,区城管执法分局原局长张修良、原副局长曹晓莉接到报告后,对王某某的违法行为处置不力,造成了恶劣影响。2018年5月,王福生、张修良、曹晓莉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安利受到诫勉处理。

4.自流井区仲权镇民政办主任刘方渠、朱山村党支部书记万同明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2月,万同明明知朱山村部分村组未按规定发放2015年冬令春荒救助金,仍未及时开展清理整改、督促检查;2016年12月底、2017年1月,朱山村个别组长提议以各组组长作为困难村民申报、发放有关冬令春荒救助金,万同明明知违规但未提出异议。刘方渠未认真审核困难村民名单和相关申报资料,致使朱山村违规发放冬春救助金1.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刘方渠、万同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反映出有的干部政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的要求不符,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坚决纠正,从严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坚决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6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动真碰硬,主动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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