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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纪检人有着更高的标准与戒尺

发布时间:2018-10-19

来源:自贡市纪委监委

点击:377

“2018年4月26日,大安区纪委向你们镇纪委交办了一件关于何家村村委委员张某信访举报件,要求1个月内回复办理情况,为什么近2个月过去了,连线索处置方式都未确定?”

“这个...我记得不是很清楚,当时应该交给某同志办理了,可能是没时间处理。”

“2018年1月6日,大安区纪委同意对王家村11组组长卢某信访举报件予以了结,并要求镇纪委对卢某在危房改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问责,为什么镇纪委一直未实施问责?”

“是有这么回事,我们当时也讨论过,具体为什么没有问责...时间久了记不到,可能是搞忘了。”

“十字村的这个信访件,这个字是你签的?字迹和其他信访件的字迹差别很大。”

“这个我承认,确实不是我签的,纪委副书记的字也不是他本人签的,都是下面同志签的,我们都兼职了其他工作,有时候比较忙就让别人代签了,我作为镇纪委书记,第一责任在我。”

“能承认错误就好,你再看看信访反映的这个问题,档案里没有任何资料佐证就得出不属实结论,这个又是怎么回事?”

“对不起,宋主任,这个问题我也想不起来是怎么回事了......”

时而低头不语,时而抓耳挠腮,面对督查组一连串的询问,何市镇纪委书记明小兵不仅答不上来,还紧张到额冒大汗,面红耳赤……

上述这一幕是自贡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在今年6月对大安区何市镇扶贫领域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时发生的,也是我作为纪检监察新兵参与的第一次执纪监督,老实说,第一次看到这么直接的冲突,还是对我们自己的纪检监察干部,我完全没有想到,也被深深震撼了!

事后,督查组针对何市镇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不力”问题向大安区纪委发出整改通知。2018年8月16日,大安区纪委出具整改报告:决定由大安区纪委分管领导对何市镇纪委班子进行约谈,对何市镇纪委书记明小兵党纪立案审查。

我还记得自己刚刚遴选过来时,就有以前的老领导和老同事对我说,“小管,你现在到了市纪委监委,适应没有啊?你们都是监督别人的,很厉害哦……”。坦白说,那个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该怎样来回答这个问题,心里还暗想这份儿工作好像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嘛,只有朝问我的人笑着打哈哈。

可是现在,我已经参与了大大小小的监督检查20余次了。虽然每次我们检查的对象和内容并不相同,但是一次又一次地斗真碰硬,一次又一次地“不讲情面”,一次又一次地“不找理由”,尤其是面临我们自己的纪检监察干部时,那种不打让手,不松丝毫,不仅给我很深的触动,更让我感受到了严防“灯下黑”的决心,让我明白了纪检监察人确实和别人是不同的。

我想现在如果再有人问到我,我可以大声地告诉他,我们纪检监察人的确很“特殊”,这个特殊并不是我们有什么特殊的权力,特殊的照顾,而是我们比旁人有着更高的标准和戒尺,有着更高的要求和职责!

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执纪监督工作任重道远,我也将不断学习,不断努力,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业务素质担负起组织交与我们的责任和使命。(自贡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督室  管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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