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期《“为己服务”者,挨起!》
发布时间:2019-03-25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主持人:

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廉洁四川》栏目。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减少一分,群众的获得感就会增加一分。因此,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勤挥“苍蝇拍”,惩治“微腐败”。本片通报的两起发生在宜宾基层的“微腐败”案件,揭露了几名原本是工作搭档的村组干部,在为民“服务”,带民致富的过程中,却逐渐蜕变成了贪腐三人组,一次次将扶贫项目资金揣进了自己的腰包。这些一心“为己服务”者,必将挨起!

 

【正文】这里是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这条前不久刚刚竣工的便民路,因为既薄又脆,很快受到村民的吐槽。

【同期声】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村民1:就整的朽垮垮的,皮上呢,就是拿水泥撒在上面,看到青釉幽幽的,里面就是散的,是豆腐渣工程。

【同期声】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村民2:我前两天去找菜,背一背篼菜,走起呢,就差点垮了,真的差点摔倒了。

便民路不便民,还很让人糟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是一个移民村,为了帮助村民致富,上级根据相关政策拨付了200万元支持当地惠民工程建设,其中110万元用于修建便民路。

【补采访】宜宾市屏山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张宏亮:白花村党支部原书记蒋国平,村委会原主任邓志洲和原村文书李芝友三人全权负责经办,这三个人找相关的人工以及购买材料。

经过近一年的修筑,2018年6月,连通白花村家家户户的便民路终于完工。然而,村民们却发现,这条便民路一敲即碎,简直就是一条“纸片路”。

【同期声】当地村民:纯粹是天然石和漕泥混合的,还有这么大的泥巴那些在里面。

【同期声】当地村民:把国家给的钱,用完作数,不负责任。是上骗共产党下骗老百姓。

个别愤怒的村民,甚至将该情况拍摄上传网络进行曝光,在引起了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很快被反映到了屏山县纪委监委。

【补采访】宜宾市屏山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张宏亮:我们介入调查之后,委托了具有资质的公司对这条路的质量进行鉴定。经过鉴定,这条路的硬度及厚度均达不到设计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便民路表面的水泥厚度要达到十厘米才合格。但百花村的这条便民路的水泥厚度只有两三厘米,部分路面下甚至是中空的,连奠基泥土都没有。调查组经过深入走访调查,很快,查实了蒋国平、邓志洲、李芝友的违纪行为。

【补采访】宜宾市屏山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张宏亮:这三人通过购买不合格的工程材料,降低材料费支出。其次,在施工过程中利用偷工减料降低工程标准的方式,降低过程的设计费用成本。然后在工程完工以后,再通过虚开工程材料款发票、工人人工费发票等方式,到镇政府报帐,虚报冒领了10余万元项目资金。

在建设过程中,三人为了制造工程进展顺利的假象,还特意成立理事委员会,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只不过,这个理事委员会形同虚设。

【采访】宜宾市屏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邓义权:蒋国平等三人在理事会中,都担任了相应的职务,而且都是相应比较重要的职务,这等于说自己监督自己。

经查,在白花村自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蒋国平伙同邓志洲、李芝友虚报项目资金共计12.9万元,每人分得4.3万元。2018年6月,屏山县纪委给予蒋国平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2月,屏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蒋国平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判处李芝友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判处邓志洲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同期声】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党支部原书记 蒋国平:我想给现在在职的村干部说,在做工作过程当中,在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必须做到合法,我们之前很大程度上,没有把握法律的底线,所以我今天落到这个地步,触犯了国家的刑法。

【同期声】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原村文书 李芝友:后悔,真的当初如果第一次他们商量这个事情,我就直接站出来,主动地站出来给他们说,我不赞成,或者我就给纪委领导,给镇上的领导些反映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今天这一步了。

与此同时,由于在白花村便民路的验收过程中,存在相关人员把关不严,验收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对此也进行了严肃处理。

村干部本应是群众最知心、最贴心的人,但白花村这三名村干部却成了让群众最失望的人,这样的行为实在害人害己。而同样让群众失望的,还有筠连县沐爱镇金鱼村的几个村干部。

近年来,筠连县沐爱镇金鱼村退耕还林,搞起了养蚕产业。村委会牵头筹建了小蚕共育室、桑园饮水管安装工程等项目。然而,有村干部顶着“好干部”的名声,背后却打着自己的“小盘算”。

【补采访】宜宾市筠连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姚华:表面上看,他们为老百姓跑上跑下,是铆足了劲要给老百姓办实事。老百姓看到呢,也发自内心地觉得要感谢他们。

他们就是金鱼村党支部原书记万大芹、村委会原主任杨文庆和原村会计蒋应全。

【同期声】宜宾市筠连县沐爱镇金鱼村村委会原主任 杨文庆:(想到这个工程)拿给人家做,不如我们自己做,就存在侥幸心理,缺乏法律意识。

从金鱼村开展退耕还林工作开始,万大芹、杨文庆、蒋应全就从工作好搭档沦为了“贪腐三人组”。当筠连县林业局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桑树补助资金划拨到村上后,三人便伸出了不法的“黑手”。

【采访】宜宾市筠连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蒋伟:三人通过伪造他人签名的方式,冒领桑树补助金37800元后予以私分。

在尝到甜头后,万大芹三人在随后修建小蚕共育室、蚕桑饮水管等工程中也绞尽脑汁捞取好处,贪腐的“胃口”一次比一次大。

【采访】宜宾市筠连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蒋伟:小蚕共育室国家补助项目资金34.5万元,三人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套取了10万元后予以私分,桑蚕饮水工程国家补助资金9万元,三人套取了80700元后予以私分。

据统计,整个金鱼村推进脱贫项目涉及总金额54万元,被三人套取私分的就达20余万元。

【同期声】宜宾市筠连县沐爱镇金鱼村村委会原主任 杨文庆:因为走错了路,愧对于父母妻子儿女,有时候想起这些,寒心嘛,心酸嘛。

2017年6月,筠连县纪委给予万大芹、蒋应全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三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18年2月,筠连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万大芹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杨文庆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蒋应全有期徒刑二年。三人均被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补采访】宜宾市屏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言学兵:心无百姓莫为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工作在执纪监督的第一线,更要时刻把群众利益装在心里,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真正做到政策落实,干部廉洁,群众满意。

 

主持人:

基层工作处于各项政策落实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因此,作为基层干部,必须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真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做好群众的“贴心人”,才能赢得群众由衷的点赞。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收看,下周再见。

 

编导:孙馨异

后期编辑:张海蓉

主持人:唐露

编辑人员: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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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减少一分,群众的获得感就会增加一分。因此,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勤挥“苍蝇拍”,惩治“微腐败”。本片通报的两起发生在宜宾基层的“微腐败”案件,揭露了几名原本是工作搭档的村组干部,在为民“服务”,带民致富的过程中,却逐渐蜕变成了贪腐三人组,一次次将扶贫项目资金揣进了自己的腰包。这些一心“为己服务”者,必将挨起!

 

【正文】这里是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这条前不久刚刚竣工的便民路,因为既薄又脆,很快受到村民的吐槽。

【同期声】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村民1:就整的朽垮垮的,皮上呢,就是拿水泥撒在上面,看到青釉幽幽的,里面就是散的,是豆腐渣工程。

【同期声】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村民2:我前两天去找菜,背一背篼菜,走起呢,就差点垮了,真的差点摔倒了。

便民路不便民,还很让人糟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是一个移民村,为了帮助村民致富,上级根据相关政策拨付了200万元支持当地惠民工程建设,其中110万元用于修建便民路。

【补采访】宜宾市屏山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张宏亮:白花村党支部原书记蒋国平,村委会原主任邓志洲和原村文书李芝友三人全权负责经办,这三个人找相关的人工以及购买材料。

经过近一年的修筑,2018年6月,连通白花村家家户户的便民路终于完工。然而,村民们却发现,这条便民路一敲即碎,简直就是一条“纸片路”。

【同期声】当地村民:纯粹是天然石和漕泥混合的,还有这么大的泥巴那些在里面。

【同期声】当地村民:把国家给的钱,用完作数,不负责任。是上骗共产党下骗老百姓。

个别愤怒的村民,甚至将该情况拍摄上传网络进行曝光,在引起了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很快被反映到了屏山县纪委监委。

【补采访】宜宾市屏山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张宏亮:我们介入调查之后,委托了具有资质的公司对这条路的质量进行鉴定。经过鉴定,这条路的硬度及厚度均达不到设计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便民路表面的水泥厚度要达到十厘米才合格。但百花村的这条便民路的水泥厚度只有两三厘米,部分路面下甚至是中空的,连奠基泥土都没有。调查组经过深入走访调查,很快,查实了蒋国平、邓志洲、李芝友的违纪行为。

【补采访】宜宾市屏山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张宏亮:这三人通过购买不合格的工程材料,降低材料费支出。其次,在施工过程中利用偷工减料降低工程标准的方式,降低过程的设计费用成本。然后在工程完工以后,再通过虚开工程材料款发票、工人人工费发票等方式,到镇政府报帐,虚报冒领了10余万元项目资金。

在建设过程中,三人为了制造工程进展顺利的假象,还特意成立理事委员会,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只不过,这个理事委员会形同虚设。

【采访】宜宾市屏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邓义权:蒋国平等三人在理事会中,都担任了相应的职务,而且都是相应比较重要的职务,这等于说自己监督自己。

经查,在白花村自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蒋国平伙同邓志洲、李芝友虚报项目资金共计12.9万元,每人分得4.3万元。2018年6月,屏山县纪委给予蒋国平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2月,屏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蒋国平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判处李芝友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判处邓志洲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同期声】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党支部原书记 蒋国平:我想给现在在职的村干部说,在做工作过程当中,在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必须做到合法,我们之前很大程度上,没有把握法律的底线,所以我今天落到这个地步,触犯了国家的刑法。

【同期声】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原村文书 李芝友:后悔,真的当初如果第一次他们商量这个事情,我就直接站出来,主动地站出来给他们说,我不赞成,或者我就给纪委领导,给镇上的领导些反映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今天这一步了。

与此同时,由于在白花村便民路的验收过程中,存在相关人员把关不严,验收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对此也进行了严肃处理。

村干部本应是群众最知心、最贴心的人,但白花村这三名村干部却成了让群众最失望的人,这样的行为实在害人害己。而同样让群众失望的,还有筠连县沐爱镇金鱼村的几个村干部。

近年来,筠连县沐爱镇金鱼村退耕还林,搞起了养蚕产业。村委会牵头筹建了小蚕共育室、桑园饮水管安装工程等项目。然而,有村干部顶着“好干部”的名声,背后却打着自己的“小盘算”。

【补采访】宜宾市筠连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姚华:表面上看,他们为老百姓跑上跑下,是铆足了劲要给老百姓办实事。老百姓看到呢,也发自内心地觉得要感谢他们。

他们就是金鱼村党支部原书记万大芹、村委会原主任杨文庆和原村会计蒋应全。

【同期声】宜宾市筠连县沐爱镇金鱼村村委会原主任 杨文庆:(想到这个工程)拿给人家做,不如我们自己做,就存在侥幸心理,缺乏法律意识。

从金鱼村开展退耕还林工作开始,万大芹、杨文庆、蒋应全就从工作好搭档沦为了“贪腐三人组”。当筠连县林业局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桑树补助资金划拨到村上后,三人便伸出了不法的“黑手”。

【采访】宜宾市筠连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蒋伟:三人通过伪造他人签名的方式,冒领桑树补助金37800元后予以私分。

在尝到甜头后,万大芹三人在随后修建小蚕共育室、蚕桑饮水管等工程中也绞尽脑汁捞取好处,贪腐的“胃口”一次比一次大。

【采访】宜宾市筠连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蒋伟:小蚕共育室国家补助项目资金34.5万元,三人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套取了10万元后予以私分,桑蚕饮水工程国家补助资金9万元,三人套取了80700元后予以私分。

据统计,整个金鱼村推进脱贫项目涉及总金额54万元,被三人套取私分的就达20余万元。

【同期声】宜宾市筠连县沐爱镇金鱼村村委会原主任 杨文庆:因为走错了路,愧对于父母妻子儿女,有时候想起这些,寒心嘛,心酸嘛。

2017年6月,筠连县纪委给予万大芹、蒋应全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三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18年2月,筠连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万大芹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杨文庆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蒋应全有期徒刑二年。三人均被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补采访】宜宾市屏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言学兵:心无百姓莫为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工作在执纪监督的第一线,更要时刻把群众利益装在心里,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真正做到政策落实,干部廉洁,群众满意。

 

主持人:

基层工作处于各项政策落实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因此,作为基层干部,必须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真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做好群众的“贴心人”,才能赢得群众由衷的点赞。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收看,下周再见。

 

编导:孙馨异

后期编辑:张海蓉

主持人:唐露

编辑人员: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