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期《“搞副业”的副县长》
发布时间:2021-12-03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主持人: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廉洁四川》栏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告诫党员干部,“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当官发财“两条道”,实际上是给党员干部立了规矩,划出了一条“红线”。但在眉山市,偏就有这样一位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做生意”、“搞副业”,利用公职人员身份占干股,利用民间借贷和房产代持变相受贿,妄图以虚实相间、真真假假的手段来躲避调查,他就是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利清。

【正文】王利清,1965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198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仁寿县副县长,青神县副县长,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民进眉山市委副主委,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

王利清出生于仁寿一个农民家庭,自幼勤奋好学,考上了当时令人羡慕的中专,18岁就参加工作,成为了一名吃“国家饭”的公职人员。然而,这个好不容易通过读书改变命运的年轻人,一面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上进;一面却又满怀执念,想通过做生意搞“副业”挣钱。

【采访】眉山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周绍龙:他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对金钱特别感兴趣的人,我记得他给我讲过,(他)参加工作分配到乡镇的一个畜牧所,从那个时候一边工作,一边骑着摩托车做生意。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我这个人本身就爱做点生意,去找点钱。

参加工作刚一年,因为表现优异,王利清被调入仁寿县原禄加区财政所担任会计。从此,开启了他长达16年多的财经工作经历。2003年1月,王利清升任仁寿县副县长。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手里的权力增大了,自己的私欲也增加了,贪图享乐,放纵了自己,又想当官又想发财。

2003年起,王利清先后与人合伙搞苗圃、开加油站、投资商铺等,做生意“搞副业”忙得不亦乐乎。而这时,听说新任的副县长喜欢做生意挣钱,一些不法商人们立即闻风而动,“同乡之情”加上“一起挣钱”的迷魂阵,将王利清绕得毫无招架之力。而陪着他一起走上这条“发财不归路”的,正是他的“好哥们”余某。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因为我太相信他了,这也是我犯的最大一个错误。相信他依赖他,也不管这个事情是不是合规合法。

在王利清看来,余某为人豪爽、聪明能干,一来二去,他把这个“心怀不轨”的商人,当成为了无话不谈的“亲兄弟”。

【采访】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张涛:余某某在逢年过节,还有平时和王利清的一些交往中,都会给王利清送钱送物。然后跟他一起合伙经商办企业等等这种方式,跟王利清走得非常近。

2005年,王利清告诉余某,文宫片区卫生院要进行改造,让其准备相关资料投标该项目。同年10月,余某顺利中标该工程项目一标段。年底,王利清以买房需支付首付款为由向余某借钱。随后,为感谢王利清在卫生院工程拨款上的关照,余某通过银行转款25万元至王利清妻子的账户上,并告知王利清这25万不用归还,王利清表示同意。

【采访】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张涛:王利清对金钱追逐欲望非常强,他走上领导岗位之后,就多次以购买不动产、房产的形式,收受老板的贿赂。有的时候他跟老板一起去看房产,去看房产的时候,他就会有意无意地提出喜欢这个房产,但是没有钱,当然老板肯定就心领神会。

在王利清担任领导干部期间,只要是他分管的教育、医疗领域的工程项目消息一出,余某就“懂事”地上门拜访并对王利清许以承诺。在“生意头脑”的驱使下,在不法老板的利益诱惑下,王利清完全忘记了“亲清”之道,通过余某等不法商人,肆无忌惮地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变现”。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可能跟我的性格有关,我这个人只要认定了一个人,觉得可以了,我对他是绝对的信任的。

不法商人将自己和王利清的关系包装为“亲人手足”,疯狂“围猎”之下,王利清彻底掉进了金钱陷阱,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

【采访】眉山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周绍龙:在他的任职范围之内,不管老板的承诺也好,还是真金白银也好,他都收,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有几个老板通过送不动产,或者是通过送车辆给他使用等等方式,他都是来者不拒。

主持人:王利清对金钱是来者不拒,对不法商人的贿赂是坦然受之;但是在对待组织的调查上,他却是谨小慎微的,挖空心思想着如何规避组织上的审查调查。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我最喜欢就是买点房子放在那里,当时社会上流行这个,我的资产一般都是买商铺。

【正文】因为担心名下房产过多,影响不好,王利清将名下的3套房产都交给商人或者朋友代持,并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隐瞒不报,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

2014年,王利清看上了海南省乐东县某国际旅游度假区的一处海景公寓,他向商人胡某提出“借款”90万元。为了不留下把柄,他挖空心思让胡某通过多人多次转账,绕了一大圈,最后竟然转到了王利清当时包车的出租车驾驶员银行卡上,用以支付房款。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我另外找了一个人,就是海南那边的一个出租车师傅,通过他的卡转过来的。

随后王利清又以他人名义代持房产办理登记手续,妄图将银行流水及购房行为与自己彻底撇清关系。

【采访】眉山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周绍龙:他通过不停地周转倒手,这样试图掩盖当初这位老板送给他90万元现金的受贿事实。

2007年8月,王利清与商人余某商议,共同购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的一套近千平方米的商铺,总价约760万元,双方各占一半产权。王利清实际只出资180万,剩下的200万由余某垫付,双方商议通过房屋租金进行抵扣。

【采访】眉山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周绍龙:每年收取的租金大概有70多万元,王利清没有实际完全出资一半,但是分得的租金利益每年都是按一半计算。

经查:2003年至2017年期间,王利清利用担任仁寿县副县长、青神县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取得、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取他人所送财物共计587万余元。

2021年7月,眉山市监委给予王利清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王利清:我现在是悔啊、恨啊,后悔当初我为什么财迷心窍,要去收这些不该收的钱。

2021年8月,王利清因犯受贿罪被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587万余元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主持人:

一个清苦的童年、一个奋斗的青年、一个贪腐的中年和一个悲惨的晚年,是很多腐败分子的人生轨迹。王利清年轻时候的前途不可谓不光明,但作为家乡曾经的骄傲,靠读书改变的命运,都随着他的贪腐行为而骤然消失。该案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最终必将是人财两空。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收看,下期再见。

编辑人员:黄博

第354期《“搞副业”的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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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告诫党员干部,“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当官发财“两条道”,实际上是给党员干部立了规矩,划出了一条“红线”。但在眉山市,偏就有这样一位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做生意”、“搞副业”,利用公职人员身份占干股,利用民间借贷和房产代持变相受贿,妄图以虚实相间、真真假假的手段来躲避调查,他就是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利清。

【正文】王利清,1965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198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仁寿县副县长,青神县副县长,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民进眉山市委副主委,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

王利清出生于仁寿一个农民家庭,自幼勤奋好学,考上了当时令人羡慕的中专,18岁就参加工作,成为了一名吃“国家饭”的公职人员。然而,这个好不容易通过读书改变命运的年轻人,一面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上进;一面却又满怀执念,想通过做生意搞“副业”挣钱。

【采访】眉山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周绍龙:他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对金钱特别感兴趣的人,我记得他给我讲过,(他)参加工作分配到乡镇的一个畜牧所,从那个时候一边工作,一边骑着摩托车做生意。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我这个人本身就爱做点生意,去找点钱。

参加工作刚一年,因为表现优异,王利清被调入仁寿县原禄加区财政所担任会计。从此,开启了他长达16年多的财经工作经历。2003年1月,王利清升任仁寿县副县长。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手里的权力增大了,自己的私欲也增加了,贪图享乐,放纵了自己,又想当官又想发财。

2003年起,王利清先后与人合伙搞苗圃、开加油站、投资商铺等,做生意“搞副业”忙得不亦乐乎。而这时,听说新任的副县长喜欢做生意挣钱,一些不法商人们立即闻风而动,“同乡之情”加上“一起挣钱”的迷魂阵,将王利清绕得毫无招架之力。而陪着他一起走上这条“发财不归路”的,正是他的“好哥们”余某。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因为我太相信他了,这也是我犯的最大一个错误。相信他依赖他,也不管这个事情是不是合规合法。

在王利清看来,余某为人豪爽、聪明能干,一来二去,他把这个“心怀不轨”的商人,当成为了无话不谈的“亲兄弟”。

【采访】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张涛:余某某在逢年过节,还有平时和王利清的一些交往中,都会给王利清送钱送物。然后跟他一起合伙经商办企业等等这种方式,跟王利清走得非常近。

2005年,王利清告诉余某,文宫片区卫生院要进行改造,让其准备相关资料投标该项目。同年10月,余某顺利中标该工程项目一标段。年底,王利清以买房需支付首付款为由向余某借钱。随后,为感谢王利清在卫生院工程拨款上的关照,余某通过银行转款25万元至王利清妻子的账户上,并告知王利清这25万不用归还,王利清表示同意。

【采访】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张涛:王利清对金钱追逐欲望非常强,他走上领导岗位之后,就多次以购买不动产、房产的形式,收受老板的贿赂。有的时候他跟老板一起去看房产,去看房产的时候,他就会有意无意地提出喜欢这个房产,但是没有钱,当然老板肯定就心领神会。

在王利清担任领导干部期间,只要是他分管的教育、医疗领域的工程项目消息一出,余某就“懂事”地上门拜访并对王利清许以承诺。在“生意头脑”的驱使下,在不法老板的利益诱惑下,王利清完全忘记了“亲清”之道,通过余某等不法商人,肆无忌惮地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变现”。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可能跟我的性格有关,我这个人只要认定了一个人,觉得可以了,我对他是绝对的信任的。

不法商人将自己和王利清的关系包装为“亲人手足”,疯狂“围猎”之下,王利清彻底掉进了金钱陷阱,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

【采访】眉山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周绍龙:在他的任职范围之内,不管老板的承诺也好,还是真金白银也好,他都收,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有几个老板通过送不动产,或者是通过送车辆给他使用等等方式,他都是来者不拒。

主持人:王利清对金钱是来者不拒,对不法商人的贿赂是坦然受之;但是在对待组织的调查上,他却是谨小慎微的,挖空心思想着如何规避组织上的审查调查。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我最喜欢就是买点房子放在那里,当时社会上流行这个,我的资产一般都是买商铺。

【正文】因为担心名下房产过多,影响不好,王利清将名下的3套房产都交给商人或者朋友代持,并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隐瞒不报,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

2014年,王利清看上了海南省乐东县某国际旅游度假区的一处海景公寓,他向商人胡某提出“借款”90万元。为了不留下把柄,他挖空心思让胡某通过多人多次转账,绕了一大圈,最后竟然转到了王利清当时包车的出租车驾驶员银行卡上,用以支付房款。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我另外找了一个人,就是海南那边的一个出租车师傅,通过他的卡转过来的。

随后王利清又以他人名义代持房产办理登记手续,妄图将银行流水及购房行为与自己彻底撇清关系。

【采访】眉山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周绍龙:他通过不停地周转倒手,这样试图掩盖当初这位老板送给他90万元现金的受贿事实。

2007年8月,王利清与商人余某商议,共同购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的一套近千平方米的商铺,总价约760万元,双方各占一半产权。王利清实际只出资180万,剩下的200万由余某垫付,双方商议通过房屋租金进行抵扣。

【采访】眉山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周绍龙:每年收取的租金大概有70多万元,王利清没有实际完全出资一半,但是分得的租金利益每年都是按一半计算。

经查:2003年至2017年期间,王利清利用担任仁寿县副县长、青神县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取得、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取他人所送财物共计587万余元。

2021年7月,眉山市监委给予王利清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同期声】眉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王利清:王利清:我现在是悔啊、恨啊,后悔当初我为什么财迷心窍,要去收这些不该收的钱。

2021年8月,王利清因犯受贿罪被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587万余元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主持人:

一个清苦的童年、一个奋斗的青年、一个贪腐的中年和一个悲惨的晚年,是很多腐败分子的人生轨迹。王利清年轻时候的前途不可谓不光明,但作为家乡曾经的骄傲,靠读书改变的命运,都随着他的贪腐行为而骤然消失。该案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最终必将是人财两空。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收看,下期再见。

编辑人员: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