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自流井:实施“澄清正名”为干部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19-01-30

来源:自贡市自流井区纪委监委

点击:291  

“经调查核实,举报所反映的问题不存在,现予以澄清了结。”2018年12月27日,自流井区纪委监委在舒坪镇召开的失实信访举报澄清会现场,该镇副镇长陈万瑛收到由区纪委监委出具的《澄清证明通知书》。

“非常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我非常感动,虽然在受到不实举报后心里有一定委屈,但是今天组织让我卸下了这个‘包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尽职尽职。”陈万瑛激动地说。

2018年,自流井区纪委监委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失实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制度》,为受到错告误告诬告的干部作出书面认定结论,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进行公开说明,消除不良影响。

澄清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对要澄清的举报问题需经调查核实,由承办部门、分管联系纪检监察室、分管常委(委员)、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五道关口层层审核,确保经得起检验。其次,将充分考虑被举报人本人意愿,采取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对失实信访举报问题予以澄清。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先后对92名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分类实施澄清,澄清对象不仅有部门一把手、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还有一般干部、村组干部。其中,对12名同志通过上门召开澄清会的方式进行公开说明、现场澄清。

“区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既要监督也要信任,既要对‘四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快处,也要主动为作风正派、干事创业、锐意进取的同志鼓劲撑腰。”自流井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军表示,“通过开展‘清风干部’评定、实施‘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制度,强化正向引领,是自流井区纪委监委始终恪守民心、公心、真心、用心、细心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又一具体体现,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最大力度保障中心大局、最大维度保育‘绿色政治森林’。”(黄睿)

主办:中共自贡市纪委 自贡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自流井区交通路20号        邮编:643000
信访举报电话:12388        网站联系电话:0813-2402767         蜀ICP备17024200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