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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5-03

来源:中共自贡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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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现将其中8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自流井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家英失职渎职、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吴家英因工作失职导致部分厂家违规领取国家补助,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另2013至2015年违规收受部分企业、公司人员红包礼金。2015年12月16日,自流井区纪委给予吴家英开除党籍处分,自流井区监察局给予吴家英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沿滩区社保局审计稽查股股长刘屏玩忽职守问题。
  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刘屏审核某公司退税申请把关不严,导致该公司骗取国家返还的增值税。2016年4月1日,沿滩区纪委给予刘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沿滩区监察局给予刘屏行政降级处分。

  3、荣县水务局职工刘伟、朱彦峰工作时间接受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5年12月24日下午3点左右,荣县水务局职工刘伟、朱彦峰在某水厂检查工作后应服务对象邀请接受娱乐活动。2016年1月20日,荣县水务局分别给予刘伟、朱彦峰二人行政警告处分。

  4、富顺县宝庆乡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俊峰酒后上班问题。2015年8月28日中午,刘俊峰在用餐时饮酒。当日下午工作时间刘俊峰与前来办事群众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1月10日,宝庆乡纪委给予刘峻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富顺县交通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金益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9月21日,金益平休假期间违规使用单位执法车到赵化镇斗志村等地鱼塘钓鱼。2015年12月15日,富顺县监察局给予金益平行政记过处分。

  6、荣县金花乡大天井村计生服务员董利容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4月1日,董利容为其女大操大办婚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5年7月20日,金花乡纪委给予董利容党内警告处分。

  7、大安区回龙镇双柏村支部原书记丁双全等人截留惠农补贴、挪用集体资金、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02年至2015年期间,丁双全伙同他人截留双柏村惠农补贴、挪用公路集资款、收受双柏村村民红包礼金。2015年12月,大安区纪委给予丁双全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原村主任陈天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8、贡井区章佳乡金龙村党支部书记谭新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问题。2008年至2010年,谭新明将收取的该村群众公路集资款未按规定缴入乡村社财务托管中心并入村社财务专帐,直接用于修路支出和村其他开支,直至2015年9月才将剩余的资金上交并入账。2015年12月16日,贡井区纪委给予谭新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8起违纪案例,在当前基层较为典型,这些问题易发多发,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法纪意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从严查处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对查处的问题定期曝光,形成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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