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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23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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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现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自贡市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原副主任杨跃刚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杨跃刚多次违规收受自贡市大禾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某、自贡市盐泉粮油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某某等人所送现金共计3.5万元。杨跃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杨跃刚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违纪违法所得已全部收缴。

 2.沿滩区自来水公司综合科科长冯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7年,冯莉多次违规收受成都某公司自贡分公司负责人邵某某、自贡市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某某所送现金共计5200元。冯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冯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3.自流井区檀木林小学教师刘祖琼违规收受微信“红包”问题。2017年,刘祖琼在本人生日和教师节前后通过手机微信“红包”违规收受学生家长江某某、钟某所送礼金共计1000元。刘祖琼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

4.大安区新民镇卫生院院长钟旭涛等4人违规接受有业务往来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2月5日晚,新民镇卫生院院长钟旭涛及其下属李萍、李雄伟、龚红丽等4人违规接受新民镇卫生院检验试剂供应商业务员缪某宴请。钟旭涛受到记过处分,李萍、李雄伟、龚红丽3人受到警告处分。

5.富顺县板桥镇千秋村原党支部书记袁祥明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7年1月,袁祥明为其子举办婚礼,违规宴请14名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共计1800元。袁祥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还。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改进作风“头雁效应”。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成果,将纠“四风”工作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密切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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