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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6-06

来源:自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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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副经理张春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张春参加重庆某公司新车发布会,会后参加该公司组织的云南西双版纳三日游活动。2016年5月,张春以“新车发布会会务费”的名义将旅游产生的1600元费用在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销。2018年12月,张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富顺县飞龙镇原党委书记熊恒义等3人违规接受他人宴请、收受财物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熊恒义、飞龙镇农业中心主任张优国、飞龙镇治理办主任周玉平多次接受有业务往来的飞龙镇新安村“飞新汉春专合社”法定代表人韦某某的宴请并收受其财物。熊恒义收受现金9000元和价值约1000元的烟酒,张优国收受现金4000元,周玉平收受价值共计约1100元的烟酒等礼品。熊恒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熊恒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优国、周玉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3.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刚、总经理黄远林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7年4月,万刚、黄远林采用造表领取现金的方式,违规向公司职工发放“2017年五一职工津贴补助”共计3800元。2018年9月,万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1月,黄远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清退。

4.自流井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永辉组织观看公款支付的商业演出问题。2017年3月,张永辉在带领区非公经济组织人士前往江西开展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故意改变活动安排,组织参加活动人员观看实景商业演出,并用公款支付门票费用共计4984元。张永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张永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警自省,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强化节点监督检查,深化源头治理,切实把“四风”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四风”问题“零容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保持震慑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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