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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中共自贡市民政局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16

来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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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5日至5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部署整改工作

(一)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落实。市民政局党组统领整改工作全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7月22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把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凝心聚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局党组书记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每月定期调度巡察整改进度,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带头研究、主动协调、直接督办殡仪馆迁建、养老服务等重点难点任务,全力以赴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材料撰写组、检查指导组等5个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督促指导巡察整改工作。2022年7月29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为下一步整改指明了方向。

(三)建立清单台账,层层压实责任。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思路,结合工作实际,逐条细化整改措施。7月29日,印发整改工作通知,针对42个问题,逐一建立了“三张清单”,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落实。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将整改工作情况纳入考评内容,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挂钩,与干部职工评先评优挂钩。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督促协调,坚持每周分析、每月一调度、不定期督导,对整改进度滞后的任务、科室进行个别约谈提醒。机关纪委结合支部季度例会、节假日正风肃纪及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聚焦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扎实整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保障对象非正常大幅下降。近年民政部门对上争取呈平稳上升态势,但局党组对基层出现的‘宁可漏保、不愿错保’‘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等引导纠偏不够,截至2021年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5.95万人,较2018年减少1.35万人,按2021年人均补助水平测算,中省转移支付金额削减4745.7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将低保边缘家庭的重病、重残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已新纳入低保保障2.31万人。二是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确认权委托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意见》,健全监管、容错免责工作机制。三是已开展社会救助政策信息系统培训,培训130人,实现区县乡镇(街道)民政干部全覆盖,切实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完成。

2.针对巡察反馈“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偏低。我市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处于全省靠后,2022年1月,我市城市、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分别居全省第14位、第17位。临时救助水平处于川南四市最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从620元/人.月、440元/人.月提高到680元/人.月、480元/人.月,居全省中等水平。《自贡市民政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9月28日已过市政府常务会议,下一步将按程序与财政联合发文。二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已新增中省转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5600余万元。三是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做好动态管理,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345.94元/月、201.72元/月,同比提高5.8%、12.7%。四是出台《自贡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细则》《自贡市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细则》,规范审核确认程序,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明确救助时限。

    整改进度:第1、2、4项已整改完成;第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监督管理不到位。市、县(区)两级监管力度不够,‘人情保’‘关系保’‘助困不困’等问题仍有发生。2021年市民政局开展的城乡困难群体调研显示,85%以上的困难家庭和边缘家庭认为帮扶工作中‘人情帮扶’‘关系帮扶’非常普遍或比较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社会救助、“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在民政门户网站或区县政府官网公开社会救助政策,公示社会救助资金以及人员保障情况,村(社区)、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常态化公示低保对象姓名、享受金额等相关情况。二是健全完善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凡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100%备案。三是集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三年综合治理行动,印发《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2022年全市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明确3方面8项工作任务。今年审计发现问题、规范公开公示、落实近亲属备案、化解重点信访、开展社会救助数字监督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治理,举一反三排查低保、临时救助、流浪乞讨等问题48个,已全面整改。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够有力。与规建等部门协调不够,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缺乏,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四同步’等规定未得到有效落实。向上争取有差距,两次申报全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均未成功。‘十三五’以来我市计划投资2.06亿元建设养老机构项目18个,截至2022年5月,无1个项目投入运营,荣县东佳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进度滞后,被省发改委通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市绩效办反馈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考核内容,今年要求不列明细,但考核内容包含设施建设等内容。二是向市住建部门去函《关于商请做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保障的函》,推动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四同步”。通过市人大等呼吁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规范落实全市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严格落实同步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对8个国土空间规划提出21条修改建议,强化养老资源配置。三是已获批国家首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通过项目争取上级对我市养老事业的支持。四是加大项目督促力度。7月26日,召集各区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对养老项目建设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分管领导带队现场督导东佳等项目建设情况,出台《关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项目、资金定期双盘点工作的通知》,加强项目调度。荣县东佳镇敬老院适老化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据统计,“十三五”以来建设的养老项目中7个已投入运营。

整改进度:第1、2、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4项已整改完成。

5.针对巡察反馈“养老服务质效不高。截至2021年底,全市175家养老机构床位数2.15万张,其中93家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1.07万张、使用率63.08%,82家民办机构床位数1.08万张、使用率仅36.95%。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小、散、弱’现象严重,一些特困人员不愿集中供养。养老服务品牌作用发挥不均衡,截至2022年5月12日,全市21个老年助餐点中,贡井云峰村、大安红苕地社区、荣县郝家坝社区等5个点位助餐服务均未超过10人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探索公办养老机构收归县管或公建民营。沿滩区社会福利院已实现公建民营,指导大安区民政局学习考察并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收归县管工作,大安区政府办出台了《大安区乡镇敬老院收归区管实施方案》,将通过敬老院收归县管提升服务质效。二是出台《自贡市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完善老年助餐点进退机制。推动不合宜点位更换工作,大安红苕地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已更换为广华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荣县郝家坝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已更换为桂林街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荣县凤凰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更换为青阳街道金碧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更换点位目前月助餐合计逾800人次;取消贡井云峰村老年助餐服务点、富顺安民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强化老年助餐服务品牌宣传,拍摄新媒体视频3条,仅抖音平台播放量逾60万条,助餐情况被自贡日报作为了《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行走自贡看发展》专题报道内容,并被19家媒体转载。我市《自贡市善用调研“组合拳”巧谋老年助餐服务新模式》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交流经验。三是已由实施机构召开会议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主动谋划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已上报2个项目,持续推动“撤并建改”。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2、3项已整改完成。

6.针对巡察反馈“服务‘一婚三育’主动性不强。近三年我市结婚人数、结婚率呈‘双下降’趋势,2020年结婚率9.69‰比全省低3个千分点。局党组对满足群众‘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多元化需求思考谋划不深,指导推动区县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少,落实国家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主动作为不够。托幼等社会服务供给滞后,全市还没有一家由民政部门主办的托幼照护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各婚姻登记窗口发放抵制高价彩礼倡议书宣传册3000余份,倡导婚俗新风。二是七月初七在华商举办了“七夕再相会·情定连心桥”婚恋联谊活动,给未婚青年搭建相亲平台。三是指导区县建立家庭指导、婚姻登记纠纷化解站点,开展婚姻家庭指导,目前,全市建立了6家婚姻家庭辅导室。四是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跨市通办”,为群众婚姻登记提供便民服务。五是印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六大行动实施方案》《未成年人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召开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见效。

    整改进度:第1、2、3、5项已整改完成;第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反馈“市殡葬服务中心搬迁推进迟缓。2017年提出市殡仪馆迁建,2020年被确定为省委巡视整改内容,明确2021年6月底前制定迁建方案、2023年年底前完成迁建。截至2022年4月,市殡葬服务中心修建墓穴仅剩396个(贡井犀牛山公墓修建墓穴已售完),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殡葬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迫在眉睫,但截至2022年5月,项目选址尚未正式‘敲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殡仪馆迁建推进进度安排表。二是由市政府龙腾鑫副市长牵头组织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研究市殡仪馆搬迁及配套规划筹建等工作。约请市自规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协调迁建配套设施工作。三是做好了召开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准备,待党的二十大召开后,适时开展。四是按程序做好市殡仪馆迁建选址、立项、申报、规划建设等工作,目前已调整规划用地,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将市殡仪服务中心规划范围内未划永久基本农田,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完成;第3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2月30日内完成;第4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6月30日内完成。

8.针对巡察反馈“履行殡葬事务监管职责不到位。‘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约束性指标要求2020年火化率应达62%,实际火化率仅29.72%。我市四区均无殡仪服务中心,丧事扰民情况突出,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尚未破局,散埋乱葬问题凸显,近年民众和‘两代表一委员’对加强殡葬事务管理方面反映集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移风易俗宣传, 在沿滩区板仓社区试点探索殡葬服务进社区,指定村(社区)治丧场所,指导市殡葬服务中心筹备开展治丧守灵服务,减轻丧事扰民现象。二是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红白理事会作用,通过修改完善村(居)民公约,探索建立对遗体火化、丧事简办和治理散埋乱葬的激励约束机制,解决偏远乡镇火化率不高问题。三是编制《自贡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将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规划纳入乡村国土片区规划,指导各区县民政部门按要求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目前,富顺县民政局拟在安溪镇临江村5组采取多村联建方式建设安溪镇农村公益性墓地,占地面积0.33公顷,规划建设墓位1200个。四是在全市范围内针对散埋乱葬及“活人墓”问题进行大规模整治,累计摸排整治25个突出问题。

     整改进度:第1-4项已整改完成。

9.针对巡察反馈“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执行不力。局党组推动殡葬服务收费价格调整、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优化便民流程,确保符合条件对象都能享受政策补贴存在差距,近三年有286万元资金未兑付到位。抽查发现,2019年市殡仪馆火化5368人,截至2020年底有15%的遗属未享受到惠民补贴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起草《关于调整市本级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函》送市发改委,协商调整市殡葬服务中心基本殡仪服务项目、壁墓的收费标准。二是加大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力度,使符合条件的对象“应享尽享”,已累计有8293人享受509.51万元的补助。三是已将绿色惠民殡葬补贴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通过线上申请让群众“只跑一次路”。四是摸底排查“应享未报”的逝者家属,按家庭情况提供1对1全流程申报指导,确保政策补贴落实到位,目前已补报“应享未报”1008人,经与家属联系自愿放弃131人,因拆迁、手机更换等原因无法联系家属127人。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2-4项已整改完成。

10.针对巡察反馈“社会组织发展不足。截至2021年12月,全市登记社会组织1584个,占全省社会组织的3.3%,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占43.8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四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加大孵化培育力度。统筹社会组织孵化阵地和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市、区县、镇街、村社四级体系建设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流程。修订完善登记办理服务指南,提高办理服务效率,推行“跑一趟”办结审批工作。三是大力发展社工服务机构,今年新培育8家。结合年度检查和专项检查,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督促5家长期不开展活动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四是完成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园迁建工作,6月正式投入运营使用,入驻孵化培育社会组织13家,对入驻社会组织提供税务登记、网上报税、项目申报等培训。指导贡井区、荣县、富顺县推进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园示范建设。目前已登记11家社会服务机构,新培育备案社区社会组织80余家。

整改进度:第1、2、3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4项已整改完成。

11.针对巡察反馈“社工、志愿服务发展不足。截至2022年4月,全市建立社工站73个,社工人才3613名,持证社工672名,注册志愿者49.46万人,在全省占比均在3.5%以下。巡察实地走访发现,大安区凤凰街、沿滩区卫坪街、高新区红旗街等社工站‘为建而建’,并未实质性开展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分别建成区县社工总站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90个,区县社工总站、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大安区凤凰街、沿滩区卫坪街、高新区红旗街等社工站分别充实2名社工岗人员具体负责社工站工作,开展关爱老年人、困难儿童、留守儿童等社工活动20余场次。二是根据《自贡市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十条政策措施(试行)》(自人才〔2022〕1号),印发了《自贡市社区(村)专职工作者发放持证社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三是开展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募工作,205名社工岗服务人员于9月1日正式上岗,草拟了《自贡市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完成。

12.针对巡察反馈“慈善事业发展不足。慈善活动运作能力不强,宣传手段传统,引导公众参与度不高。抽查发现,2019年—2021年,我市慈善募集1911.09万元,其中非限定性募集186.17万元、占9.75%,主要来源于“慈善一日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慈善活动。举办2022年度慈善﹒福彩帮困助学金发放仪式,为108名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42.9万元。动员英祥集团、金龙水泥公司等爱心企业定向资助困难学生114人23.46万元。开展“天府慈善月”“中华慈善日”活动,组织“携手慈善·与爱同行”“照亮求知路,企业来帮助”“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等活动14场次,参与活动1000余人次。二是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互联网募捐平台工作,转变传统救助方式,以公益项目形式拓宽救助帮扶面,覆盖更多困难群体。通过“9.5慈善日”“9.9公益日”等主题活动,结合公众号、腾讯公益等社交网络等平台,建构安全、便捷的网络慈善平台。借助腾讯公益线上平台打造了“相伴成长.圆梦微心愿”“困境人群陪伴计划”“阳光陪伴携手康复”“儿童服务站项目”“不要烫伤我的童年”等公益项目,共筹集资金 63812.76元。三是探索建立慈善超市,推动社区慈善融入居民生活,扩大慈善资金来源。四是指导慈善组织开展甘孜州泸定县6.8级地震抗震救灾募捐活动。发起倡议,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共募集资金12万余元。四是巩固现有的募捐平台。发展冠名基金、专项基金等各类基金,推广小额冠名基金,慈善日前后市慈善总会通过网络捐赠收到爱心捐款11万余元。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完成;第2-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3.针对巡察反馈“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大。承担养老机构重点监管,履行防范、预警、监测职责不到位,2020年“旭源系”等养老机构215名服务对象参与涉嫌非法集资,涉及资金1429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5月,新浪微博等报道自流井区荣边镇敬老院‘亲友爆料老人在敬老院吃尿泡饭’,市民政局因监管不到位被省民政厅通报。巡察随机走访发现,纳入‘智慧民政’视频监控154家养老机构有49家处于‘下线’状态,在线养老机构每天也有50—80余个点位无法查看,‘智慧监管’作用发挥有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民政领域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台账,排查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社会救助领域违规领取救助资金、未成年人监管不到位等风险隐患点,结合社会救助资金专项治理、养老涉诈专项行动开展排查整治。二是坚持消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出台《关于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自贡市联合执法整治养老“黑机构”工作方案》,对国、省、市第二次推进会工作进行部署,提级整治未备案养老机构,已整改2家。三是已安排电信进行排查整修,富顺县21家公办机构全部更换电信新摄像头,已能在电信系统内进行调度,目前正在进行系统间对接。启动自贡市养老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相关模块功能,待系统上线后将进一步提升视频监控在线率。四是针对荣边敬老院舆情事件,出台《自贡市农村敬老院七查七改专项行动方案》(自民发〔2019〕95号)开展专项治理,同时实行领导包片督导、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措施加强常态化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联合监管,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整改进度:第1-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4.针对巡察反馈“疫情防控存在疏漏。2021年11月,民政部视频调度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市社会福利和康复治疗中心(以下简称市福康中心)工作人员因业务不熟悉被省民政厅点名批评。2022年4月,市委目标绩效办牵头对省上督查疫情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发现市民政局推送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大安区安心老年公寓未及时更新重点地区名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调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责任,加强常态化检查。二是督促市福康中心制定《关于落实民政部儿童司疫情防控调度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预案》等制度方案,明确专人改进、定期督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三是完善系统内部流转机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每天向养老机构推送疫情防控信息,将养老机构掌握重点地区名单情况纳入督导内容进行检查,督促大安区安心养老公寓及时更新重点地区名单。四是拓展发布形式。坚持在自贡市养老疫情调度群每日转发《关于国内重点地区名单暨重点地区到(返)市人员管控措施》,并拓展到民政相关工作群。采取推送“健康四川官微”“自贡发布”等多渠道推送信息。

整改进度:第1-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5.针对巡察反馈“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观念淡薄、责任缺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局党组未专题学习、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意识形态管控主动性不强,自流井区荣边镇敬老院“虐老”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局党组认为主体责任在区县,主动与宣传部门汇报不够、与媒体沟通不及时,市区联动发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制定《自贡市民政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细化措施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建立党组书记定期听取党组成员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情况机制,9月1日,党组书记专题听取党组成员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暨抓意识形态责任工作汇报,督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是加强与自贡日报等媒体的合作,内宣外宣联动发力。多次联合自贡日报等媒体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相关报道,我市助餐情况被自贡日报第三版整版刊登,并被19家媒体转载;创新探索新媒体宣传我市老年助餐服务点,3个新媒体账号10天抖音播放量超64.5万。

整改进度:第1、2、3、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6.针对巡察反馈“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有偏差,对分管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所忽视,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上轮巡察以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有6人因违纪违法被查处、3人被诫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会、专题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论述及《自贡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每月局务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及业务工作双汇报。三是9月1日党组书记专题听取了班子成员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汇报,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听取了分管科室、联系单位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汇报1次。四是3月24日局党组专题分析研判了班子队伍建设和政治生态情况。五是党组书记于7月21日与党组成员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今年以来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六是党组班子成员每年到支部联系点或分管领域、基层讲党课1次。6月29日,局党组书记以“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为题向机关党员、所属事业单位党员代表、退休职工党员代表、社会组织党员代表讲党课。七是结合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检查,对机关、各所属事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八是开展正向引领、反面教育。举行“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赛党课,推荐选树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自贡市处置富顺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等先进个人5名,营造争先进、学先进的良好氛围。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年轻干部廉洁从政(业)“疫苗计划”,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把理想信念铭记于心、践之于行,并不断增强法纪意识。

整改进度:第1至8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7.针对巡察反馈“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局党组未专题分析研究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风险防范措施不健全,如2018年5月实施的‘智慧民政(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项目’存在合同未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签定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局机关新建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7个。二是9月2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社会救助领域风险隐患,制定落实《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2022年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强化风险防控。三是7月12日规财科牵头就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集中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四是制定《自贡市民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正在起草项目监管办法。五是落实采购科室责任,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自贡市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自贡市民政局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将招标文件、合同及时报送办公室、规财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杜绝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等问题。

整改进度:第1、2、3项已整改完成;第4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1月30日内完成;第5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8.针对巡察反馈“‘以案促改’不到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够,绝大多数同志对近年机关、直属单位以及系统发生的违规违纪情况‘不了解’,如2018年11月,大安区民政局因干部履责不到位,造成112人违规领取国家惠民补贴15万余元,绝大多数班子成员都‘不知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落实定期收集通报全市民政部门违规违纪情况机制,已对2019年至2022年6月以来自贡民政系统发生的社会救助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收集。二是就市殡葬服务中心4名同志违纪违法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落实“以案促改”制度,督促案发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待对党员的处分宣布后开展“以案促改”。四是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三年综合治理行动,序时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健全近亲属备案制度,全市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1899人,由区县组织全覆盖入户排查,确保无“人情保”“错保”。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2、4项已整改完成;第3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0日内完成。

19.针对巡察反馈“学(协)会监管存在‘灯下黑’。市殡葬学会(原市殡葬协会)财务核算、会员花名册等基础资料缺失,家底不明。2005年至2017年长达12年未做账,2018年8月以来账目经审计发现、现场督促后才补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自贡市民政局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对科室职责和报告程序进行明确和规范,加强对直管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二是结合年度检查,对直管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制度、活动情况及党建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审核,进一步规范直管社会组织运行。三是指导市殡葬学会完善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制度,对学会财务进行清资核产,规范财务管理,筹备召开学会换届选举。举一反三,指导直管社会组织市慈善总会对财务、会员资料等基础资料进行清理,邀请第三方对其开展财务、公益活动专项审计。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完成;第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0日内完成。

20.针对巡察反馈“工作推诿拖拉。班子成员和科室同志不愿接手‘牵头’任务,安排布置的工作多次催促才能完成,存在慢作为。2021年5月和10月,中省相继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截至2022年5月,我市尚未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各成员单位职责也未正式行文明确,区县同志‘不清楚今年工作重点’。2016年3月,市民政局与福建亿通软件公司签订‘自贡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及成果转化利用’外包合同、总金额715万元,合同约定2017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转化利用,2018年底前完成地名志编撰,但截至2022年5月,上述工作未全面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组研究重大事项定期督办台账,及时对重点事项进行跟踪督促。同时,对2022年以来所属事业单位和区县民政部门报送的请示文件进行了全面盘点和督促提醒,累计受理请示件32件,已办结29件,正在办理3件。二是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纳入市政府第四季度重要活动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待市政府审定,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标准。三是继续保持与福建亿通公司沟通,目前成果转化除地名志外已完成,待区县审核后印制,剩余工作在2022年12月底前能全面完成。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2、3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0日内完成。

21.针对巡察反馈“为基层减负不够。近年开展的社区挂牌清理、‘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缺乏持续性,村社区乱挂牌、奇葩证明等问题仍然存在。会议统筹不够,区县同志短时间内多次参加市民政局召开的业务工作会。对区县和直属单位指导不够,开展调研针对性解决问题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文减会,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的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来。二是持续推动社区挂牌清理工作,9月23日召集区县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分类处置。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的函》,推动相关市级部门探索通过信息共享、部门间核查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代替相关证明事项。四是制定出台市民政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强化会议统筹、集中管理、分类指导,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加强对区县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研和指导,局班子成员多次带队到区县实地指导疫情防控、社会救助、养老机构收归县管等工作,针对共同富裕研究、老工业城市“困难帮扶”等开展专项调研,对调研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出台《社会救助当前问题的答复意见》,规范26个特殊问题处理意见。

整改进度:第1-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2.针对巡察反馈“违规重复报销差旅费和加班费。如2019年4月4日,报销个别班子成员同一天到荣县参加禁毒工作会、到大安区牛佛镇检查工作差旅费250元;2020年2月25日,报销个别班子成员同一天到荣县旭阳镇检查工作差旅费150元、加班费40元,报销个别班子成员同一天暗访疫情防控差旅费125元、加班费40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财经纪律,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落实报销人责任。二是及时追回资金。个别班子成员重复报销事项已于巡察自查过程完成整改,退回重复报销资金125元;个别干部同一天报销差旅费、加班费情况已整改,退回重复报销资金80元。三是按照报销程序流程,按层级严格审核审批,建立报销台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2项已整改完成。

23.针对巡察反馈“依法行政力度不够。市民政局具有行政权力34项,开展工作以检查居多,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少,仅2021年对僵尸社会组织作出了撤销登记处罚,系统推进民政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更新2022年市县(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发布。二是梳理了民政领域监管事项清单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第一批),制定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及时注销调出人员、退休人员行政执法证件2个。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监督,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印发《2022年民政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管。联合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督促4个单位整改4个问题。联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发现1个乱收费问题线索,已责令其清退违规费用。组织养老领域行政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59个问题(不规范行为)。

整改进度:第1-3项已完成整改;第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进度:第1-3项已完成整改;第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4.针对巡察反馈“矛盾化解力度不够。2019年以来,全国和省民政信访信息系统转办我市涉及农村低保、儿童收养、养老服务等群众信访22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务会上集中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心和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加大来信来访处理力度。今年以来,累计办结群众来信来访7件。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通知》,持续强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及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弃婴(弃童)管理的通知》,组织参加省厅收养工作视频培训。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5.针对巡察反馈“维护群众利益不够。市殡葬服务中心现行墓穴收费标准为物价部门2006年核定,明确‘高档及以上墓穴不超过未售墓穴的20%,中低档墓穴单墓最高收费1.20万元、双墓最高收费1.88万元’。市殡葬服务中心将大部分墓穴以高档墓穴销售,如2019年、2020年墓穴均价分别为2.84万元、3.2万元,推动价格调整、严格价格执行、体现公益属性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民政部门承担的7件民生实事,已经拨付资金58393.15万元,各项工作序时推进。二是加强对市殡葬服务中心的指导督促,从2023年起,墓穴规划、修建和采购,严格按照2006年核定的墓穴收费标准及高、中、低档墓穴占比的规定执行,体现公益性。目前正在规划修建“百孝墙”壁墓区,预计壁墓售价为3000元到10000元。已经陆续购买2批277套低档墓套材料修建墓穴,拟定价为1-2万元。三是落实分管业务的领导牵头,规财科会同事务科具体负责加强与市发改委的沟通协调,已正式向市发改委发函,推动调整价格。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6.针对巡察反馈“部分资金执行进度滞后。2021年全市下达民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56亿元,其中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8848.49万元、福彩公益金2304.96万元,截至2022年4月,执行进度分别为24.39%、16.97%”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区县及所属事业单位及时做好资金项目平台数据及印证资料的录入工作。二是坚持业务与资金使用进度同安排同检查同督促,今年7月,结合困难群众资金专项治理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区县资金支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于今年8月先后印发了专项资金执行通报和重点项目推进红黑榜通报,要求区县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目前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和福彩公益金支付进度较之前分别提升了10%和24%。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7.针对巡察反馈“扩大范围支出救助补助资金。2021年市福康中心、高新区社军局在孤儿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专项资金中列支日常公用经费14.23万元,丹桂等街道使用临时救助资金慰问困难群众37.55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于7月16日对全系统经办人员重点就《四川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特别强调了资金使用范围的具体要求,今后将每年组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培训。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区县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要求使用救助资金,于9月22日到市福康中心检查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今后将每年组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抽查不少于2次。三是强化整改,目前市福康中心已退回财政10.91万元,9月30日由局分管领导对市福康中心分管负责人及经办员进行了约谈,高新区社军局将调整资金预算,用于归垫慰问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并加强临时救助资金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0日内完成。

28.针对巡察反馈“违规存放慈善捐赠资金。市慈善总会在已有建设银行基本户和慈善专户、且未向财政报批的情况下,于2019年在四川天府银行自贡分行开设账户存放慈善捐赠资金150万元(2021年末账户余额167.78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控管理。不断强化组织工作机制,慈善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将在今年市慈善总会换届后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加强规范运作。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慈善捐赠资金专账管理、专户储存的要求,每年邀请第三方对慈善总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三是及时开展整改。将违规存放在四川天府银行自贡分行开设账户慈善捐赠剩余所有资金1625035.26元(2021年年末至今支出5万余元用于慈善救助活动)划转到自贡市慈善总会专户,并撤销该账户,目前市慈善总会整改进度:第1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0日内完成;第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项已整改完成。

29.针对巡察反馈“固定资产管理不严。市民政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息不准确,涉及金额123.06万元。市殡葬服务中心墓套材料财务账与库存保管账未定期核对,账账不符涉及金额68.7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完善了资产信息。机关老办公楼出租情况、151项通用设备、已调离本单位和辞职退休人员使用的设备管理信息涉及金额123.06万元,已按要求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反映。二是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年初预算、实施采购、分配使用、登记入账和各环节落实情况,已于8月30日完成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后将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并适时进行抽查。三是督促市殡葬服务中心按要求建立保管制度和台账并定期核对资产信息,市殡葬服务中心已按要求修订完善了《库房管理制度》,并对财务账与库存保管账进行核对,现账物已相符。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完成。

30.针对巡察反馈“未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2019年—2021年,市殡葬服务中心在中石油天然气公司自贡分公司采购火化柴油分别为108万元、96.59万元、105.41万元,达到政府分散采购标准,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接市财政局,按照市财政局建议对单一品类年度采购达到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实行招标采购,分段供货。二是定期培训检查,每年对所属事业单位从事采购的人员和分管领导培训1次,每半年对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情况进行1次检查,并适时抽查。三是市殡葬服务中心对柴油采购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按程序上报通过招标方式采购柴油的请示,并经市局党组会审议通过100万元柴油采购计划,现已进行招标环节。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项已整改完成。

31.针对巡察反馈“执行履约保证金和预留质保金制度不严。2020年11月,市殡葬服务中心与欧润建司签定花岗石栏杆采购合同,合同价59.02万元、审定价56.76万元,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9万元或办理履约保函,也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1.70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培训,每半年对民政系统从事政府采购人员和财务人员培训1次,进一步强调在政府采购与非政府采购管理过程中应重点把握的关键环节,2022年7月已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局内各科室进行培训。二是定期检查,对所属事业单位落实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鉴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办理履约保函)和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事项,已过追溯时间,已督促市殡葬服务中心今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办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项已整改完成。

32.针对巡察反馈“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2020年市殡葬服务中心实施的‘千秋园墓区一标段工程’,中标价233.93万元。2020年12月30日,市殡葬服务中心与江皓宸建司签定合同约定‘施工队伍进场并有实质性施工后2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2020年12月29日,在尚未签定合同的情况下,向该公司提前支付工程款70.17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培训,2022年7月16日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及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培训,今后每半年对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培训1次。二是定期检查,每年对所属事业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支付款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要求市殡葬服务中心加强合同管理,重点落实好《自贡市民政局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所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合同签订前应经财务及合法性审查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33.针对巡察反馈“干事创业劲头不足。局党组6名班子成员5人为‘70后’,年龄梯次有待优化,班子整体合力不够。个别班子成员工作激情不够、有畏难情绪、不愿担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局长李泽贵同志于7月21日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统一认识。二是局党组于7月2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原因,主动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三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9月15日,围绕市殡葬服务中心部分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9月29日,组织前往自贡法治教育中心接受廉洁法治教育,增强机关干部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主动请示汇报,争取配优配强市民政局班子。

整改进度:第1-3项已完成整改。第4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0日内完成。

34.针对巡察反馈“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大额资金分配未按程序决策,未按‘民政专项资金10万元及以上的分配使用和安排须上会’规定执行,如2019年1月4日229.88万元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2021年8月16日720万元民政事业补助资金均未经局党组会研究,即向市财政局提出了分配意见。部分事项‘先报后议’,如2021年9月26日市民政局报送了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先进推荐人选,10月15日局党组会才研究;2020年7月6日向市财政局报送623.5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及市级配套资金方案,7月31日党组会才研究;2021年4月7日向市财政局报送182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意见,5月14日党组会才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自贡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细化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13个方面。二是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加强对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的学习,新建《自贡市殡葬服务中心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自贡市殡葬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增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意识。三是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自贡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各科室、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对局党组工作规则的学习,切实提高资金分配、表彰推荐等审议事项的时效性。

整改进度:第1项已完成整改;第2、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5.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不开情面,以工作意见代替批评意见,近三年民主生活会有‘对其他新分管的工作还有适应过程’‘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措施不够有力’‘如何凝聚慈善力量助力共同富裕思考不多’等批评意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22日,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和要求。二是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书记对其他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进行了审核把关。三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问题导向,对准自己身上的问题,瞄准别人身上的积弊,直截了当、有的防矢、直奔主题、击中要害,批评与自我批评诚恳尖锐。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6.针对巡察反馈“领导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不到位。2019年10月,原南山公墓党支部书记被问责、11月到龄退休,未及时增补党支部书记,2020全年南山公墓党支部只有1名支委,难以正常开展工作,原市殡仪馆党支部也存在类似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支部季度例会、支部“三会一课”再次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学习,精准把握基层组织工作要求,杜绝发生类似情况。二是通过支部季度例会、支部书记抓党建季度备案及时掌握支部组织建设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目前,支部委员全部在岗在位。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完成;第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7.针对巡察反馈“直属单位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2019年—2021年低收入家庭指导中心、市精神病人康复院、市福康中心党支部发展党员存在缺入党申请书、相关人员政审、考察、公示资料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9月6日邀请市直工委负责同志开展发展党员专题培训,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二是2019-2021年低收入家庭指导中心、市精神病人康复院、市福康中心党支部发展党员入党申请书、相关人员政审、考察、公示资料等存在问题的,规范完善后放入了入党档案资料。三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审核发展党员资料,对程序不规范的及时提醒整改完善,于9月6日召开支部季度例会,现场检查各支部党员发展等支部工作资料情况。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8.针对巡察反馈“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度递减。市民政局直管符合‘四有’条件社会组织31个,党建覆盖面74%,低于全市‘两新组织’党建覆盖面6个百分点。社会组织综合党委2017年3月成立至今,召开联席会逐年递减,2021年仅召开过1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探索建立市社会组织孵化园联合党组织,新批准成立党组织2个。开展党建工作集中培训1期,集中组织党课教育、主题党日活动2次,指导开展党日主体活动8场次、党课教育3场次。引导72名社会组织党员“双报到”,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二是召开市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委员会研究党建工作1次,对党委委员进行职责分工。三是分行业分领域指定专人联系指导党建工作。与第一综合党委加强工作对接,联合开展党建工作和流动党员情况排查,“两个覆盖”覆盖率分别达到85%、100%。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9.针对巡察反馈“对年轻干部培养重视不够。局机关现有‘80后’12人,选调生7人,正科级干部职数空缺4个,一些能担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没有及时得到重用。后备人才培养不足,3个直属事业单位在编109人,50岁以上占28.4%,204名工作人员(含编外)中,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4.9%,班子和中层干部‘选不出合适人选’,市福康中心多次要求并于2021年9月报送配备干部请示,目前,班子及中层干部仍未配备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局机关年轻干部实际,印发《民政系统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实施方案》。二是有序做好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成局机关8名科级领导干部调整补充工作。其中,新提拔正科级3名(包括选调生1名),新提拔副科级2名(均为选调生)。三是积极对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用好用活“双肩挑”政策,不断优化岗位设置比例,指导市福康中心完成岗位设置调整,完成刘莉等10名同志竞聘上岗。四是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通过考核招聘等方式,今年新招聘4名事业人员,均为80后,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五是主动争取支持,力争尽早配备市福康中心主要负责任人。

第1-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5项正在整改中。

40.针对巡察反馈“事业单位改革效能发挥不足。市福康中心与上级业务科室对接工作,仍沿用整合前四个单位模式,同样内容需以中心名义重复报送,影响工作效率。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部分散到局机关7个科室,履行主责主业不够,所承担的‘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支撑’等工作推进不力,提升“互联网+民政服务”存在很大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起草制定《关于全面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立对口联系所属事业单位制度,指导市福康中心事合、人事、心合,实现一体化运行。二是积极提升“互联网+民政服务”水平,推动智慧民政(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升级,通过资源整合,不断优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水平。组织实施了第一批、第二批跟班学习人员轮换工作,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引导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的同志立足岗位实际,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明确专人分别负责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智慧民政(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四川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等信息平台维护。

整改进度:第1、2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0日内完成。

41.针对巡察反馈“化解编外人员问题力度不够。市福康中心核定编制77人,现有在编人员71人、缺编6人。使用编外人员远远超过‘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在编制缺额内使用编外人员’之规定,2019年—2021年,人社部门批复市福康中心使用编外人员分别为4名、6名、3名,现有编外人员49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自贡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自贡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办法》,合理规范使用编外人员。二是围绕化解所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问题,指导市福康中心印发《优化编外人员实施方案》,通过购买外包服务、改变用工方式等措施,逐年消化编外人员、只减不增。三是持续加大事业人员补充力度,主动对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成功新增申报使用事业编制6名,用于市福康中心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第三批考核招聘和2022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0日内完成。

42.针对巡察反馈“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2018年9月、2019年12月等推荐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均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双签字’要求;2019年8月、12月推荐干部提任科级领导职务,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均未‘差额提出’;2021年4月市殡葬服务中心个别职工年度考核未按规定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文件要求,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起草制定《自贡市民政局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二是严格执行《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文件,把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程序纳入动议前置环节,严格落实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差额提出”、党政廉政建设意见“双签字”等要求。2022年7月以来,局党组新提任5人次科级领导干部,均全部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双签字”要求。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主动协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令市殡葬服务中心及时更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纠正个别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项已整改完成。

三、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们聚焦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清仓见底,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与自贡民政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民政事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领导保证。

(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落实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双汇报、谈心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机制,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08117;邮政信箱643000;电子邮箱234706515@qq.com。

 

中共自贡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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