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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波 接受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0-06-01

来源:达州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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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波涉嫌严重违法,经四川省监委指定达州市监委管辖,达州市监委指定宣汉县监委管辖,目前宣汉县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程波简历

程波,男,汉族,1963年6月生,四川三台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7月至1989年9月,在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

1989年9月至1992年1月,在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学习;

1992年1月至1993年1月,任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1993年1月至1999年1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999年1月至2001年6月,任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新区检察组组长;

2001年6月至2003年6月,任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3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5年10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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