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丨自贡市荣县: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强化集体“三资”监管
发布时间:2025-12-2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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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四川省荣县第四纪检监察协作片区监督工作组在高山镇太平寺村查阅村集体“三资”相关资料时,发现该村7组组长常某某违规申报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并用于个人开支的违纪违法线索。最终,常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荣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编制集体“三资”清查目录,采取划分协作片区联动监督的方式,对全县相关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清点盘查。同时,选取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镇街纪检监察机构业务骨干,同农业农村、审计部门专家组建工作组,选取资产规模大、项目密集的村开展提级监督,深挖彻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针对监督发现的集体“三资”账目不明晰、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荣县纪委监委运用“排查—建账—整改—销号”闭环机制,每月调度问题整改进展,对工作推进迟缓的镇街及时约谈提醒,并协调推动解决不合理低价协议、超期合同等突出问题。
为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荣县纪委监委深入剖析相关案件暴露出的对村级“一把手”监督制约不足、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深层次问题,针对性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推动县农业农村、财政等职能部门健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监督等制度机制,进一步筑牢集体“三资”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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