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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18

来源:自贡人大官方网站

点击:3635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8年以来,市监委坚持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在强化政治担当、推进监察监督、运用法治方式、提高治理效能、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进入并保持在全省前五位,其中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一。

(一)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确保监察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拓展到民生领域。一是推动监察权有效覆盖。纵向上,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如期组建,90个乡镇(街道)全部派出监察办公室,986个村(社区)全覆盖配备监察工作信息员;横向上,完成派驻机构更名赋权,选优配强民生部门派驻机构监察力量,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督网,确保群众感受到监察监督就在身边。二是推动监察权有序运行。明确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厘清各监察机构的监察范围、职责权限、工作方法等,分层分类细化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中的主要任务、着力重点,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工作有序推进。如,县级监委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监督;镇街监察办公室做实日常监督;村(社区)监察工作信息员重在发现和反映问题,发挥瞭望员、消息哨作用。三是推动监察权发挥作用。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行抓乡促村、片区协作、交叉监督、“乡案县审”等工作方法,促进各级监察力量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确保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更加精准、更加有效。

(二)依法行权依规办事,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治理。始终把依法依规作为监委履职的根本标尺,严格依据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履职行权,确保整治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一是依法规范整治工作。出台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调查取证、措施使用等26项涵盖监督执法各环节的制度和流程,建立与司法机关疑难案件咨询会商、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协同配合等制度,保证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二是实事求是处置问题。始终坚持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认真研判问题的历史原因和性质情节,综合考量认错态度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稳慎适用政策法律法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坚持整治问题由群众点题、整治过程由群众监督、整治结果由群众评判,不断提升整治工作质效。2018年以来,全媒体直播“盐都问政”10期,推动解决问题190个,问责单位37个、干部280人,处分53人,“盐都问政”节目成为广受群众欢迎的监督品牌。

(三)聚焦重点整体推进,系统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聚力解决群众痛点难点堵点。一是聚焦脱贫攻坚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和落实专班专治、“抓系统、系统抓”等工作机制,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扎实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见底”、资金“明目”等“六大行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监督、靶向施治,严肃查处违规违法问题348起、处分173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二是聚焦扫黑除恶重拳打伞破网。始终保持凌厉攻势,集中力量、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91起225人,处分159人,坚决清除了大安区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革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情报便衣反扒中队原副中队长钟攀等一批政法队伍“害群之马”,推动严惩了饶泽榆、李金勇等一批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市监委“打伞破网”工作专班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三是聚焦急难愁盼强化系统治理。围绕助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双胜利,制定强化监督激励担当保障落实八项措施,建立涉企诉求“双报双促”工作机制,开展“开门问难·廉通百企”“亲商护企·监督同行”活动,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做好了监察“答卷”。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问题,综合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监督、监察问责等方式,严肃纠治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针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省监委、生态环境厅移送的问题线索逐一核查背后履责情况,精准追责问责,督促整改到位。2018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问责处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231个、323人,为打赢环保翻身仗提供了有力保障。紧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问题,持续推进“一卡通”专项治理,加强“一卡通”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紧盯医保领域突出问题,引导638人主动说清问题,曝光典型案例609件,移送司法机关4件,推动相关单位开展系统治理,追收医保违规金额2.02亿元,暂停医保服务209家,解除违规医药机构定点医保74家。紧盯群众“房产办证难”,督促职能部门梳理排查出“问题楼盘”111个,已采取“一盘一策”方式化解处置20个,督促解决6639户群众“办证难”问题,惠及群众2万余人。

(四)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推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标本兼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把监督调查处置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严肃教育贯通起来,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一是抓实以案促改。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编印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读本,督促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实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效果。如,市监委在大安区组织开展吴革严重违法案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督促高新区结合征地拆迁领域发生的窝案串案,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干部敬畏法律、坚守底线。二是推动建章立制。督促案发单位把案件剖开来看,深入分析管理漏洞、制度空隙和监督缺位问题,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案后治理”深入化。如,针对案件查处中公安系统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全市公安系统完善制度、堵塞漏洞。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监委向案发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78份,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181项。三是放大治理效果。对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推动面上整改,部署开展发改、住建、卫健、人社等8个行业领域系统治理,推动分类解决、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取得积极实效。如,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在全市面上开展系统治理,推动管好农村集体“家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从问题本身看,一些公职人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没有真正树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领域问题反映还较多。从工作情况看,监督的方式还需丰富、精准性还需提高,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还有差距,系统施治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二、工作体会

近年来,我市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工作中,我们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政治属性是监察机关的第一属性、根本属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旗帜鲜明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把握大局大势,全面有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确保监察工作方向正确、行稳致远。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为了群众是根本目的,依靠群众是重要方法。必须着眼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重心下移、监督下沉,发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持续增强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三是必须始终树牢法治观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法治是时代的强音。监察机关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实践者和推动者,必须增强法治意识,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准绳,践行法治原则,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依法采取调查措施,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合规合法,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监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精准、更加有效。

四是必须善于运用系统思维,推进“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运用系统思维、发挥系统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因时因势调整工作重点,以小切口入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坚持标本兼治,准确把握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放大治理综合效应。坚持全市“一盘棋”,推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以上率下发挥系统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提质增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及市委部署要求,着眼加快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新要求和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根本政治立场,结合实际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监察工作双重领导制度,自觉把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坚决扛起维护群众利益政治责任,把政治监督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整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健全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与整治同频共振,做到群众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完善循法而行依法而治的制度机制。紧紧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推进工作,依法依规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议案建议,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坚持开门整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三)树牢法治意识,切实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严格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推进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监督执法权力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把握好整治工作的力度、时机、节奏、效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四)坚持人民至上,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变化。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从局部治理向全域治理拓展,从惩治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拓展,切实增强治理效能。

(五)注重自身建设,努力塑造监察机关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严从实加强监察队伍建设,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监察铁军。坚持大抓基层,选优配强基层监察机构人员力量,推动履职意愿和能力双提升,促进作用发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对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防治“灯下黑”,以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维护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自贡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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