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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中共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4-27

来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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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10日至7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不断提升“政治三力”,坚决扛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11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检察院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召开之后,当天,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领会把握市委要求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迅速成立市检察院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自贡市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带头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检务督察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任主任,检务督察部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副主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等,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明确要求,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细化措施,推动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每一名检察人员。根据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精心制定会议方案,确立了“剖析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推进巡察整改”的会议主题,深入学习研讨,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班子及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逐一审查把关,严肃认真开好会议,会议取得较好成效,得到与会指导的省市领导充分肯定。

(二)聚焦责任落实。12月7日,2021年第43次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自贡市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的分工方案》。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9个主要问题,39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逐项细化巡察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保证了整改事项“件件有人抓,事事有回音”。会议经过讨论决定:一是抓紧修改方案细节,以秘密件印发两级院和各内设机构;二是把巡察反馈作为我们认真总结、反思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不等不靠,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加以整改;三是对已经整改完毕的要及时与巡察组沟通,说明情况,对立即能改的及时改,对要在今后工作中改正的,做好整改方案,逐步予以落实;四是党组每月听取整改进度情况汇报;五是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总牵头巡察整改工作,各分管领导负责落实、督促、联系和沟通。根据民主生活会上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中共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进行再明确、再强调,对整改措施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有针对性和切实管用。

(三)狠抓监督检查。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检务督察部门要加强与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要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深化巡察成果,推动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从院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五个层面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首次纳入责任主体,将责任层层压实到位,为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奠定了制度基础。结合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发展态势,深刻认识抓好对干部政治教育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2022年确定为“素能提升主题年”,2022年1月5日,专门召开“政治素能提升班”,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对下一步抓好教育监督管理作出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打牢思想和素能基础。

二、切实增强“三个自觉”,扎实有序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逐项落实到位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及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差距

(1)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学习,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盯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五强”“五实”目标,努力缩小差距,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2022年1月,责任领导带队到各区县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做好工作进度安排,各项业务提早谋划、稳步推进。二是对内加强协作。深化“一案十查”工作法,加强与刑检、公益诉讼部门内部配合,通过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配合调查、联席会议等形式拓展案源。三是对外逐步建立健全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等机制,充实行政检察数据库。会签《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协作配合的办法》,强化配合衔接,助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成效和水平。四是全市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核心业务数据指标均有明显提升,在2021年目标考核中,我市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已全面完成省上各项指标考核并加满分。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公益诉讼检察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拆分凑数”的问题。市院对全市2021年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逐一排查,已经不存在“拆分凑数”的情况,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到全市六个基层院调研走访,再次对禁止拆分凑数进行了重申强调,一经发现将绩效扣分。二是针对市院办理案件较少的问题。反馈会后,市院积极参与基层院案件办理,对于基层院办案中发现的可以由市院立案的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市院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现有4件线索正处于初查阶段。三是针对环保、食药品类公益诉讼案件占比较大问题。积极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等各领域的专项行动,目前在个人信息保护、英烈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案件办理数量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四是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较少问题。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规定,全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运用诉讼规则新规定的监督手段,采用磋商、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应当起诉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积极适用起诉程序,做到应用尽用。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督。2021年1月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4件113人,同比上升109%;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2件81人,同比上升153%;监督侦查活动违法148件,同比上升155%。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全市检察机关书面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法院已纠正3件(含积存),研究审判监督抗诉案件2件,拟提出抗诉。二是强化动态跟进,提高监督意见采纳率。全程跟进法院的办理情况,每周督促法院及时审查并回复,截至目前,行政检察生效裁判监督意见法院采纳率已达100%,已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综合施策化解争议。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通过采取公开听证、促成和解、帮扶救助等多种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目前,已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1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化解1件,有效降低了行政裁判涉法涉诉信访申请监督比例高的问题。四是两级院研究室努力加强同人民法院审委会办公室沟通协调和工作对接,计划在9月前全面完成今年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四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9月完成。

3.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4)宣传防范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开展全市专项调研,分析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高发的原因,并针对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从源头治理,避免屡打不绝。二是依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办理的典型案例,牵头基层院拍摄微视频,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3月完成。

(5)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素能提升主题年”的安排,结合民事检察业务特点,拟于2022年2月对民事检察干警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对涉案企业进行了跟踪回访,督促其整改问题,推动企业建立合规经营制度体系。开展“检企同堂”专场讲座4次,筹办主题沙龙。在元旦、两会和春节等重大节点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夯实法律服务工作根基,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三是全市新排查出未办结的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1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做出处理,定期向省检察院汇报案件清理进度。四是拟与公安机关建立定期信息通报和案件会商工作机制,确保标准统一、步调一致,形成合力,避免新增“挂案”,杜绝“边清边挂”。五是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常态化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工作机制,为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履职尽责提供了方向指引。

整改进度:第二、三、五项已整改完成,第一、四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2月和9月完成。

4.助推社会治理力度不够

(6)聚焦深化共建共治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继续保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及时批捕、起诉毒品犯罪案件。印发《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工作指引》,对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的审查及采信进行全流程规范和指引,为精准打击毒品犯罪提供制度保障,确保毒品案件办理的质效。二是着力提高禁毒工作综合治理水平。立足检察特色,通过组织人员旁听毒品案件公开庭审或到学校、社区宣传禁毒知识,以案说法,积极参与禁毒预防工作,不断扩大禁毒斗争的社会效果。严格落实包片禁毒工作,对定点包片地区禁毒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切实履行检察机关禁毒职责。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加强与公安、法院、邮政管理局、海关等单位的沟通,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进行毒品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三是牵头召开全市刑事检察研讨会,专题研讨危险驾驶犯罪的综合治理问题。深入调研我市危险驾驶案件的特征、案件激增原因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部门协作、加强“行刑”工作衔接、强化宣传等几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做好全市危险驾驶案件的诉源治理工作,遏制此类案件的高发势头。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聚焦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案件反映出来的罪错未成年人家庭中存在的教育沟通无力、亲子关系矛盾尖锐等情况,主动联合学校、社区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次,督促家长依法履职。二是继续深化促进法治副校长履职,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针对罪错未成年人或受刑事处罚后仍愿意回归校园的未成年人,积极联系教育、民政部门为其提供学习机会,增强未成年人知识素养。三是以案促教,帮助学校强化日常监管能力,在日常教学中增加多形式法治教育课程,以4件真实案件作为开展普法教育素材。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存在薄弱环节

(8)执行改革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级院再次认真学习并对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办法》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本院员额检察官任职情况、与员额检察官相关的各类报送审批程序、资料进行严格清查,特别注意清查政治部主任和纪检组长入额后免职情况、检察官入额后调整到综合行政部门的情况、AB岗或“混岗”情况以及审批程序的时间节点和审批机关。二是就大安区检察院王某未按期退出员额的问题已于2019年进行了处理,已经整改纠正到位。注重两级院员额检察官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9)引导办案工作“求极致”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印发《起诉书制作规范指引》《证据审查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着力提升检察人员证据分析、综合论证、流程处置等方面的综合水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二是科学分析,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科学合理控制“案-件比”,确保“案”和“件”的比例趋于科学、合理运行区间。规范提前介入工作,形成提前介入报告,书面反馈公安机关。规范制作退补提纲,具体写明侦查方向、案件定性以及取证目的、意义、证据标准,提升补充侦查质效。三是已建立在受案时要对交办、指定管辖、改变管辖等案件进行登记管理,并告知承办检察官和流程监控人员制度。进一步加强通报力度,督促基层院加强对重点办案程序是否依法进行监控。四是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一件公职人员交通肇事不起诉案件,涉事检察人员已受到行政撤职和降级处分。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10)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将落实巡察整改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相结合,从院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五个层面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首次纳入责任主体,将责任层层压实到位,为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奠定了制度基础。每季度对各区县院、市院各部门、各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实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季度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市检察院党组及班子成员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党廉办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突出“一岗双责”,认真撰写2021年班子及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必须经过党组书记、检察长逐一审签,报告质量较之过去有明显提升,目前已统一报驻院纪检监察组和市党廉办。三是将2022年确定为“素能提升主题年”,2022年1月5日,专门召开“政治素能提升班”,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对下一步抓好教育监督管理作出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打牢思想和素能基础。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监督责任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找出来的“6+N”顽瘴痼疾,对2020年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行修订。二是检察机关系统内巡察已交由地方进行,下一步,我们将吸取系统内巡察的经验和教训,认真做好接受市县党委巡察的各项工作。三是对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对外进行公开通报,对执行不力的检察院和检察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第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一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4月前完成。

2.健全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存在短板

(12)检委会制约把关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全市检察机关均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对检察委员会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完善,分别对上会案件范围、上会材料审查、会议流程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二是市院研究室计划在今年6月前,组织对全市检察机关落实检委会工作细则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6月完成。

(13)案件质量评查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基层院已制定由检委会统一对重点评查案件的质量把关制度。二是市院已建立复查案件质量定级的讨论制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4)检务督察作用发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组确定的素能提升主题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确定为今年检务督察工作重点。二是严格执行《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立体构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工作办法》,坚持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列席检委会工作机制,派员下沉业务部门跟岗监督。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不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化、常态化、严格化。二是严格执行《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违反“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办法》,对未登录系统填报的检察人员记录在案形成执行“三个规定”个人档案,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重点部位风险管控不够

(16)不捕、不诉案件风险隐患加大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不捕、不诉工作,确保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制定《立体构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工作办法》,严格约束检察权的运行。加强对不捕、不诉案件的监督制约,定期针对不捕、不诉案件质量开展专项评查,借助定期通报、督办等形式加强对不应逮捕而逮捕、不应起诉而起诉案件的监督力度。提高不捕、不诉案件的办理质效,充分发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优势,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二是探索诉讼式审查逮捕机制。依托现有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引导公安机关减少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或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形成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同步同向的工作格局。探索通过公开听证,融合“听审式”审查逮捕、检察会商方式对重大、敏感或无逮捕必要的案件开展审查,推动审查逮捕由单向书面审查转为双向抗辩与职权审查相结合,在做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的同时,切实降低不捕、不诉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7)“减假暂”案件办理风险隐患大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交心谈心,提高干警政治站位,增强干警法律监督意识。加强与自贡监狱沟通交流,增进检狱双方共融共赢,让被监督单位更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二是进一步深化“巡回+派驻”检察工作模式,将“减假暂”案件质量评查作为2022年对自贡监狱巡回检察重要内容之一,重点对“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踩点减刑”,是否违反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等问题进行巡查,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的情况发生,确保案件质量。三是以市院作为全省“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查试点院为契机,已制定了《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实质化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指引》,对实质化审查的范围和程序做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提高干警办案水平。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

(18)会风文风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经党组审定制发《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和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坚持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原则上仅周一、周五可以开会,周二到周四不安排会议。二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规范发文程序。经党组审定制发《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公文运转规范》,明确规定发文审查机制,细化文号使用及签批程序等流程,减少不必要发文。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9)受理信访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访工作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力度。组织两级院控申部门学习贯彻高检院的《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规定》,全面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各项工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无涉检信访案件,无涉检信访人员到省进京非访。二是严格落实高检院的重点约访、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要求,每半个月安排一次检察长接访,院领导带着办理信访案件。全市检察长接访共29件,其中重点约访8件,带案下访6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三是理顺信访案件移交、办理、回复工作机制。根据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制定《自贡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案件、事项办理和回复答复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完善信访案件移送办理、答复、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坚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受理、办理相分离原则。四是深入推进信访案件专项攻坚。严格落实党中央、高检院、省院关于集中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的部署及要求,把重复信访化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领导包案主体责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责任上细化落实,措施上精准发力,定期研究定期分析,聚焦重点难点,准确预估把控困难和风险,全力把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落实落地。严格执行高检院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办结“九条标准”,全市的41件重复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办结。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0)民主生活会缺乏“辣味”

整改情况:在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指数获得97.51分。根据“四必谈”的要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说真话,真批评,消除隔阂,增进共识,确保红红脸、出出汗。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1)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组织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中国共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同时拟在今年4月基层组织换届时,选优配齐机关党支部。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4月完成。

(2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集支部书记对支部存在的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召开不及时问题作了再强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对支部跨部门设置不合理问题,拟在今年4月基层组织换届时进行调整,确保“三会一课”落到实处。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4月完成。

2.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抓好队伍政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检察干警政治素能。1月5日,市检察院举办“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动员大会暨“政治素能提升班”,安排部署“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提出2022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重点要做到“十抓十提升”。二是为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坚定法治信念,树立检察自信,市检察院多次组织检察人员参观自贡检察服务中心特别是新打造的自贡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通过参观学习,教育全体检察人员要坚持以“国之大者”的辽阔视野,以为人民司法的宽广胸怀,以与时俱进的司法理念,以独具特色的文化自信、检察自信、法治自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三是紧紧围绕“三培育三引领”部署要求,通过培育打造多个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基层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大力提升基层检察院干警素能水平。自流井区检察院“盐?申”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系全省唯一。荣县检察院和自流井区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次培育引领对象先进典型代表接受颁奖。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

(23)党组议事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市院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结合自贡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讨论并重新修改制定《中共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研究制定《中共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对重大事项的讨论范围、方式、执行和督办等做了完善。二是对上会的干部人事议题进行严格划分,做到一事一议。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4)执行回避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公务员回避制度,对政工部门进行干部人事工作规范性培训,特别针对《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考察材料撰写、党风廉政意见复函和档案管理规定开展重点学习,并对政工干警工作进行合理分配,统筹兼顾。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细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和省院的工作要求,市检察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自贡市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7+1”责任清单》,紧紧围绕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总结2021年以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书面向市委和省院党组作专题报告。二是按照《自贡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肃清流毒影响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两级院“两微一端”以及官网网站流毒自查清理活动,制定检察人员内部工作交流群和外部舆论发布的规范制度,并印发到每位干警手中。同时,由各院政治部牵头定期进行网络信息发布规范化培训,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三是加强内外结合的宣传方式。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对检察人员党史、检史以及忠诚履职的系统宣传培训,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政治自觉。两会期间组织四次集中宣传,全面充分介绍检察职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服务理念深入干警心中,并贯彻于日常工作始终。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史学习教育的笔记心得等进行了检查。二是对存在学习不认真的,要求进行了补学,对涉事检察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教育。三是在今后的学习上要严格要求,持续开展好 “六个一”活动,增强干警学习的主动性。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监督,持续推进落实整改。市检察院将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目标要求,持续分类整改。对“即知即改”“限时整改”类在短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限期整改”“综合研判”类需要长期跟进落实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计划推进整改,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同时,区分不同情况,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转化,对所涉人员和单位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震慑。

(二)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坚持巡察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不健全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对需要新建的制度,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检察院制定并完善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分工方案》《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公文运转规范》等相关制度,确保从源头上预防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着力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全力营造市检察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以点带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市检察院将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检察转型发展的强大内在动力,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检察人员、两级院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等各级各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全市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等,以问题整改提高干部干事创业能力,砥砺奋进,真抓实干,推动新时代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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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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