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民意沟通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自贡市纪委监委特开通“自贡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平台”。欢迎广大网民依法如实举报。为了保证您的举报尽快得到受理,请认真阅读《网上举报须知》,了解本平台受理举报的范围。点击“同意”进入举报页面。
网上举报须知
一、本网站受理举报的范围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自贡市纪委受理的党员、党组织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应当由自贡市监察委员会受理的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本网站受理举报的办理
(一)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职级和举报内容,实行分级办理。
(二)有关具体规定请查阅《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三、检举、控告人的义务
(一) 检举、控告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二)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
写信举报通讯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29号(自贡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政编码:643000)。
自贡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点:自贡市信访接待中心115室(丹桂北大街773号)。
举报电话:12388。
(二)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承办单位向你回复办理结果。
(三)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举报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红色的为必填项目。
(四)为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的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本系统限制每台计算机每天只能提交2封信件。
(五)鉴于当前互联网上实施安全保密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风险性,因此重大检举控告事项和举报人本人认为需要保密不宜网上举报的事项,建议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等举报方式。